章法律师亲办案例
抚养权纠纷,罗律师帮当事人获得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
来源:章法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6
浏览量:224

离婚案件中,必然会扯到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相关财产的纠纷,此案件中,原告委托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罗梦磊律师完成诉求:获得婚生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通过罗梦磊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在法庭上的建议,法院最终支持当事人的诉求,下面我们和本案件负责人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罗梦磊律师来看事情的经过吧。

【基本案情】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张某,女

委托代理人:罗梦磊,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某,男

案情概述:

原、被告于2015年结婚,2016年2月11日生育女儿吴女。因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原告无法再与被告保持婚姻关系,故请求法院判决:1、准许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吴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从2018 年12月直至女儿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3、被告配合办理婚生女吴女户口迁移至原告户下的相关手续。

被告同意离婚、但诉求婚生女吴女由被告抚养,无需原告支付抚养费。


【裁定结果】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张某与被告吴某离婚;

二、吴女由原告抚养,被告吴某应于2019年7月起每月承担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直至吴女年满十八周岁之日止,被告吴某每月可探视吴女四次;

三、被告吴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抚养费共计人民币14000元;

四、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该案件的关键点是:原被告谁更具有婚生女的抚养权?婚生女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她的成长?被告是否要付与原告抚养费?据调查,婚生女吴女从2018年11月19日开始与原告父母在陕西省澄城县生活,女孩,年龄较小又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因而和原告生活更具有说服力,而被吿确认其从2018年12月至今未支付抚养费,法院应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诉求。


【本案结语】

离婚案件中,很多人都想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及孩子的抚养费用,关于这类离婚纠纷案件,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罗梦磊律师经验丰富,态度认真,对当事人负责,若你也正面临离婚问题,可以向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罗梦磊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必定会在解决你诉求的同时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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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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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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